2012河南中考中招择校生比例要降到20%以下
根据规定,未经教育厅批准,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加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。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;已经组织的,不得作为录取依据,并退还所收费用;已经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。
除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普通高中宏志班、实验班、国际班和民办学校外,任何学校不得跨省辖市面向全省招生。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、国家发改委精神及我省有关要求进行。
同时,择校生方面,今年我省将严格控制各高中择校生比例。去年,公办高中择校生比例要求控制在30%以下。今年,这个比例有所降低,省教育厅要求,择校生比例要控制在高中本校当年招收学生计划数(不含择校生人数)的20%以下;不得在“三限”生之外,以自费、旁听、借读、非计划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。